昔淡蘭古道行經猴硐與牡丹間,須越過三貂大嶺,嶺上有一咸豐元(1851)年五月立的「奉憲示禁碑」。此碑係係清咸豐元年淡水廳同知朱材哲給立的告示,它嚴禁砍伐三貂嶺古道兩旁路樹,並嚴飭隘丁等著意看守嶺路樹木,方便往來行旅過客。又,這一段淡蘭古道三貂嶺段,因途中有劉明燈總兵立碑,碑文「雙旌遙向淡蘭來,此日登臨眼界開;大小雞籠明積雪,高低雉堞挾奔雷;穿雲十里連稠隴,夾道千章蔭古槐;海上鯨鯢今息浪,勤修武備拔良才」,因字句上塗以金箔,今通稱為「金字碑古道」。至於碑文中所提及的「蘭前憲徐」,是指曾任噶瑪蘭廳通判的徐廷掄。此碑極具環保教育概念,十分珍貴。以下為個人所解讀的「奉憲示禁碑」全文。
上一頁下一頁
上一頁下一頁
相片最新留言